2009/02/20

資遣費....

有鑒於最近的人心惶惶
寫一下網路上所整理的資遣注意事項
1.請向勞工局確認相關的資訊
2.不要先丟離職單,再拿到證明的時候確認是"非自願離職"
3.不要無故曠職,超過三會被開除的

關於被資遣可以得到下面三種收入
1. 預告薪資
只要工作超過試用期的三個月
就可以拿到此筆收入
因為這筆錢是說
如果工作滿1年就必須要在20天前跟你說要資遣
如果當天說當天就要你走人的話
就要給足這筆費用
● 3月 ~ 1年:10天薪資
● 1年 ~ 3年:20天薪資
● 3年以上:30天薪資

2. 資遣費
● 1年:0.5個月薪資
不滿一年照比例算

3. 未休假薪資 + 已工作日薪資
● 工作滿一年:7天特休
● 工作滿三年:10天特休
● 工作滿五年:14天特休

若我工作三年半,在1/15被裁員,薪水30000
1. 預告薪資:30000*1(30天) = 30000
2. 資遣費:30000*3.5*0.5 = 52500
3. 特休未休 + 已工作天數:7*1000 + 15*1000 = 22000
一共應該拿到:30000+52500+22000 = 1045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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