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/11/10

家庭需求法....

在評量壽險額度的三種方式中
家庭需求法是比較複雜
但是卻比較精確的一種評估方式
計算的公式如下:
◎ 家庭需求法:家庭責任需求 - 可運用生活資金
相減之後結果大於零
才是有幫助的保障

家庭責任需求:
1. 家庭生活費 (配偶、子女等扶養親屬之食、衣、住、行 …)
[以每月為單位*12*保障幾年]
2. 子女教養費 (學雜費、課輔費、才藝班…)
[以每月為單位*12*保障幾年]
3. 父母奉養費 (父母或其他長輩之奉養…)
[以每月為單位*12*保障幾年]
4. 負債(房屋、汽車、信用、其他)
[個別算出負債的金額(包括利息)]
5. 稅金 (地價稅、房屋稅、牌照稅、燃料稅…)
[以每年為單位*保障幾年]
6. 其他支出 (急用預備、交際應酬…)
7. 最後費用
[通常預估100萬]

可運用生活資金:
1. 其他非薪資收入 (配偶、成年子女…等固定收入)
[以每月為單位*12*保障幾年]
2. 現有壽險保障 (個人壽險、團體壽險…)
[個人壽險 + 公司團保壽險]
3. 非商業保險給付 (勞保、公保、軍保、公司撫恤…)
[勞保最多給付到35個月投保薪資]
4. 現金資產 (活儲、定存之現值…)
5. 長短期投資 (股票、債卷、基金等之現值)
6. 其他資金

將上述的所有項目相加
將"家庭責任需求"減去"可運用生活資金"就可以得出保障缺口
跟據現有資金的狀況決定投保壽險的種類
這個表格需要每年定期的檢視

下面的網址是我同事推薦的
可以進去做基本的分析
http://www.lia-roc.org.tw/index02\retire/insurance4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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